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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是什么?

          2021-09-06???作者:小編? 點擊數:

          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是什么?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傭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務分紅、津貼、補貼以及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溫馨小提示1}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溫馨小提示2}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1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這個稅目。


          2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傭勞務取得的所得(共29項)。


          分別為: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其他勞務。


          (5)稿酬所得(指個人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取得的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除外。


             {溫馨小提示}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8)財產租賃所得:關注個人出售自有住房政策。


          (9)財產轉讓所得。


             1.目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量化資產股份轉讓。


             3.個人出售自有住房。


             企事業單位將自建住房以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銷售給職工的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規定。


             {溫馨小提示}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10)偶然所得。


            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所得。


          (11)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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